局出台多项减负放权举措 激发企业活力
发布时间:2015-09-10
发布人:
分类:华勘要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天津市系列“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我局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实际,近日,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局(集团)减负放权、放管结合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从2015年起,对局属各单位的资产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及房屋使用费等大幅降低上缴比例。薪酬分配,在不突破“三项原则”的前提下,绩效工资部分的考核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同时,简化上报审批程序,下放一定比例范围内预算调整权。单项工程预算和市场费用管理,各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制定管理办法,给企业更大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