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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团结村地块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北侧,四至范围为:北至天津市财政局党校,南至光荣道,西至连富里小区,东至规划社会停车场地块,总面积10137.7平方米,未来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法》第五十九条、《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天津华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及技术导则的要求,对红桥区团结村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其目的为判断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质量是否满足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为土地和环境管理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村民住宅,地块内建构筑物于2007年开始拆迁,至2017年8月完成拆迁工作,地块拆迁后设有围挡,由专人看管,调查地块目前为空闲地,地块内局部区域有原地块居民住宅平房拆迁遗留的建筑垃圾,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无污染腐蚀的痕迹。
地块周边800m区域历史上早期为村庄农田,后陆续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诊所、政府机构等。地块东侧紧邻区域,拆迁前为市煤建公司经营部办公楼,主要从事煤炭销售业务,于2009年4月拆迁,拆迁后2011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为废品收购点,该区域在2017年5月场地平整后变更为空闲地。地块外东侧历史上曾有市红桥区华兴制剂厂,从事农药产品的销售,于2020年3月拆除,至今为空地。
通过对本项目地块以及周边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的分析,可知地块内主要的污染来源为历史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燃煤和生活污水;以及地块外历史农田使用的农药,建筑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废品收购点产生的重金属、有机物,加油站产生的有机物、石油烃,交通道路产生的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等。
基于上述分析,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关注污染物为:铜、铅、镉、汞、砷等重金属,苯系物、多环芳烃及其他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类农药、石油烃等。
地块内15.00m深度范围内的土层自上而下主要有杂填土(地层编号①1)、粉土(地层编号③2)、粉质黏土(地层编号④1和地层编号⑥1)、粉土(地层编号⑥3)和粉质黏土(地层编号⑥4)。
地块内潜水主要以大气降水入渗补给为主,侧向径流补给为辅。统测地块内潜水稳定水位埋深在1.022-1.426m之间,平均水位埋深为1.257m,水位标高在 3.17-3.56m之间,平均水位标高为3.33m;地块内地下潜水径流方向总体由地块西北向东南侧补给,水力坡度约为3.76‰;地块内地下水排泄方式以蒸发为主,侧向径流为辅。
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采样点位布设方法,综合考虑地块历史生产情况和实际条件,采用系统布点法,按照40m×40m网格,在场地内布设4个水土共用采样点、2个土壤采样点,监测结果表明:
共采集并全部送检的26组土壤样品(不包含3个平行样)和4组地下水样品(不包含1个平行样),土壤检测因子除包含污染识别出的铜、铅、镉、汞、砷等重金属,苯系物、多环芳烃及其他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类农药、石油烃以外,同时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所有基本项目。在土壤检测因子的基础上,地下水检测因子增加耗氧量、氨氮、色度、浊度、粪大肠杆菌。
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各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除微生物指标粪大肠杆菌外,其他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根据HJ25.3,粪大肠杆菌不属于具有人体健康风险的污染物,本次调查不作为重点关注污染物。
综上所述,红桥区团结村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未来土地开发利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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